一、施工期間考勤全覆蓋
1.考勤對象及更新率:
在建項目的實名制考勤更新率不得低于90%。
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包括總承包和分包單位)到崗率不低于80%。
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到崗率不低于60%。
其他管理人員的到崗率不得低于各自崗位履職最低考勤要求。
2.有效考勤標準:
每日在場時間累計超過4個小時為有效考勤,無效考勤按缺勤計算。
3.建筑工人考勤:
建筑工人應以實際開展施工作業的時間為準進行考勤。
二、加強日常監督管理
1.定期通報:
市住建局通過實名制平臺進行日常線上巡查,按月通報全市建設工程項目的實名制管理情況。
通報內容包括在建工程數、月度考勤更新率、月度工程平均考勤人數、月度項目經理到崗率、月度總監理工程師到崗率等。
2.實地核查:
市住建局每半年組織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中心及各地區住建部門,采取交叉互檢的方式開展1-2次實地核查。
核查結果將在市住建局官網公示公開并抄送各人民政府(管委會)。
三、嚴肅整治實名制管理違規行為
1.禁止行為:
禁止借推行實名制管理名義指定企業采購相關考勤設備和金融產品。
禁止以告知承諾制和分段制施工許可審批制度為掩護,拖延、逃避或拒不落實實名制管理制度。
禁止上傳虛假資料擅自修改工程狀態或者逃避對關鍵崗位人員的考勤管理。
2.處理措施:
對涉事企業及時予以糾正、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通過曝光、核查企業資質等方式進行處理。
存在工資拖欠的,要及時通報人社部門提高其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納比例,并記錄企業和個人誠信不良行為。
以上是呼和浩特工地考勤的主要要求,旨在通過嚴格的考勤制度確保施工現場的規范管理和安全生產。
